附:2016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 1、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原件。 2、 毕业生请根据所在学院的要求在线填写推荐表各相应栏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再点击“生成推荐表”即可生成自已的推荐表WORD文档,保存到本机后再用A3、80克纸打印。 3、 除导师评语、学院评语外,推荐表中各栏目必须在线填写。导师评语、学院评语根据所在学院要求填写,这两栏如手写,必须用钢笔或水笔。 4、 学号、姓名、性别、生源地区、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学历、学习年限、培养方式等栏目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审核生源时报送,毕业生不可更改,如核对有误,请在本学院推荐表统一送事务大厅盖章之前,由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向事务大厅报送情况,并修改生源后,再重新登录本网站打印推荐表。若推荐表已经通过学生事务大厅审核盖章,则需持推荐表原件和学院开具的生源情况更改证明,到事务大厅在推荐表原件相应栏目上加盖校对章。 5、 毕业生应慎重填写推荐表中各栏目内容,经所在单位审核且事务大厅已盖章的推荐表不可再重新办理,且推荐表中各栏目原则上不可修改。只有如下几种情况,可在推荐表原件上修改并加盖校对章: (1)新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有新的获奖情况,可带证书原件到事务大厅在修改部分加盖校对章,政治面貌有变动可持学院证明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加盖校对章。 (2) 师范生培养方式一栏为“非定向”,如在就业过程中单位要求在推荐表培养方式一栏中特别注明为“师范类”的,可到事务大厅加盖校对章。 (3) 研究生在就业过程中单位要求在推荐表专业一栏注明研究方向的请持学院证明到事务大厅加盖校对章。 6、 本科生中保研生、国防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毕业生不制作推荐表。研究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推荐表中培养方式一栏为“定向”。 |